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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勤管理制度
第一章 考勤管理
一、目的
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六安东升手机靓号网的全体员工。
三、责任
公司总经办负责考勤制度的实施、监督、检查及备案,各部门主管协助监督、实施。
四、工作时间
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(周日休息),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;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,由总经办公室另行通知。
五、考勤办法
1、六安东升手机靓号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、下班签到、签退打卡制度。
2、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。
3、除下列人员外,均应按本制度于上、下班时间打卡。
(1)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无须签到;
(2)因公出差填妥《出差申请单》经有权人核准者;
(3)因故所请各类假别(如事假、病假等)并填妥《请假申请表》,经有权人核准者;
(4)临时外出或请假,事后说明事由并补办相关手续,经有权人核准者;
(5)本条(2)(3)两点的审批手续为: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出差经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;副总经理出差经由总经理审批。
六、违反考勤纪律种类
1、迟到、早退
超过上班时间1-30分钟内上班者视为迟到,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。
2、旷工
无故缺勤或病事假不事先办理请假或电话告知有权者的按旷工处理。
3、外出办私事: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中途离岗外出者视为外出办私事,外出办私事以旷工论处。
七、考勤管理办法
1、一个月内迟到、早退一次扣罚20元,扣罚资金从当月奖金中扣除;每月迟到、早退次数合计超过6次者,公司予以张榜公布。
2、无故旷工者,旷工半日扣罚一天工资(日工资=月工资÷26日);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;月累计旷工达3天给予张榜公布;无故旷工达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。
3、员工上、下班应亲自签到,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一次的,以旷工一天论处,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张榜公布:
(1)委托他人签到和代替他人签到者;
(2)有修改考勤情况者;
(3)故意损毁签到器者;
(4)伪造签到表者。
以上所述张榜公布一年内累计达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。
第二章 请假细则
一、六安东升手机靓号网员工请假,悉依本细则规定。
二、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转正人员,试用人员及临时工等不包括在内。
三、公休
1、法定节日假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。其中, 每周休息1天,元旦、清明节、五一国际劳动节、端午节、国庆节、春节等以国家实际发布为准。
2、以上各休假日,薪资照发,其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。
四、 请假
1、公司员工请假,凡是有预见性的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。须将经过批准的请假申请表交给总经理,并在请假前将工作移交给代理人后方可离岗;如有突发性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,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电话请假,上班后应向部门主管书面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申请表。原则上,公司不允许先请后报,对于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,按旷工处理。
2、公司员工请婚假的需提供结婚证书;请产假的需提供医院证明;请病假、工伤假的,在康复后上班第一天一律凭街道社区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,连同病历本一起交总经理核准 。无病假、工伤假证明的,不得作病假、工伤假处理。
五、批假
1、部门经理级以下的员工
(1)请假1天的,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,部门备案;请假2天(含)以上的,由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,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有权人批准,总经理办公室备案;
2)请婚假、产假、男方陪护假、丧假的,应先经总经理审核后,由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、报分管副总或有权人批准。其中,请婚假、产假的,需至少提前十五天提交申请,并应在获批后做好假期前的工作交接。
2、部门经理级的员工
(1)请病、事假的,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,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;
(2)请婚假、产假、男方陪护假、丧假的,须经总经理审核后,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有权人批准,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。
3、副总经理级的员工
请病、事假、婚假、男方陪护假、丧假的,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或征得同意后,交总经理办公室备案。
六、休假及待遇
1、法定假日
(1)按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1999修订案)执行。具体按新办法实行;
(2)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,如果适逢星期日,应当在工作日补假;部分员工放假的假日,如果适逢星期日,则不补假;
(3)法定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薪金。
2、婚假
员工符合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三天,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登记结婚者(男方25周岁以上,女方23周岁以上),凭结婚证可以增加婚假七天。婚假只可在结婚一年内休完。
3、产假
(1)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,生产时享受90天的产假;其中:产前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。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(指:年龄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)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,可以再增加产假30天; 生产多胞胎的,每多生产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;
(2)女员工在产后一年内,每天给予两次哺乳(含人工喂养)的时间,每次30分钟,也可以合并使用;生产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一个婴儿,增加30分钟;
(3)女员工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,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,给予20 —30天的产假;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,给予42天的产假;怀孕满七个月以上流产的,给予90天的产假;
(4)产假期间,薪资按岗位基本工资发放,公司将从生育保险补偿金中予以扣除;
(5)女员工休完产假后,应回公司正常上班。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公司,未获得批准擅自不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;
(6)如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者,一律不予享受有关产假待遇,且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。
4、男方陪护假
(1)符合晚婚晚育的夫妻,在女方生产时,男方可以享受七天的陪护假;
(2)陪护假照常支付薪金。
5、丧假
员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死亡时,经领导批准,可酌情给予1-3天的丧假,期间照常支付薪金。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,需要由员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,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,另给予路程假,岗位基本工资不受影响。
6、探亲假
公司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个城市(地区),且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,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;与父亲、母亲都不住在一个城市(地区),且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,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。探亲假期视具体情况需逐级上报,由总经理签批确定。
仅有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正式员工,于在职期间内方可享受公司上述有关婚假、产假、丧假方面的福利。
7、病假
(1)病假须填写请假单,经有权人批准后生效。
(2)如患重大病症,按劳保规定住院外应从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(工),病愈后经公立医院出具康复证明,可优先予以复职。
(3)病假期间的公休日,作病假论,不足半日者以半日计。
(4)病假在5天内缴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当月薪资发给80%;病假在5天-30天内者当月薪资发给60%;超过30天者当月薪资发给40%;病假超过3个月停发工资。
8、 事假
(1)员工因事请假的,不计发当日工资;当月连续请事假超过五天者,无月度奖金一块;
(2)全年累计病、事假休息超过30天(住院除外),年终薪资一块按相应比例扣除。(如年终薪资总额为10000元,请病/事假31天,则扣发年终薪资约10000*病事假天数/当年有效工作日)。
10. 工伤医疗期
员工因工负伤的,按《安徽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》执行。
七、补充说明
公司员工所请的婚假、丧假、除按公司规定给予的准假时间外,均不包括员工往返的路程;员工所请假天数如遇星期天则不予顺延、如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(以公司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)则顺延;上述假期福利照旧。
本制度自二○一九年八月一日起试行,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拥有该制度的解释权。
附件:
1、请假申请表
2、出差申请单
总经理办公室
二○一九年八月一日